考四級需要帶準考證、身份證(學生證)、2B鉛筆、橡皮、黑色簽字筆、能聽廣播的收音機及其備用電池和耳機、手表、小刀、直尺等去往考場,除此以外的其他物品均不能帶入考場。
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擴展資料
一、基本介紹
大學英語四級考試,即CET-4,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英語考試。其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(zhí)行,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、準確的測量,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(zhì)量服務。
二、考試框架
大學英語考試根據(jù)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《大學英語教學大綱》,由教育部(原國家教育委員會)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(tǒng)一的單科性標準化教學考試,每年考試過后8月份或9月份公布成績并頒發(fā)成績單,根據(jù)教育部規(guī)定四級考試不設置及格線,四級425分(含425分)以上可以報考六級。英語四六級的分數(shù)是排位分,沒有總分。報名時間CET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試時間為:每年6月份、12月份(每年時間略有不同)。
三、考試流程
8:50---9:00試音時間;
9:00---9:10播放考場指令,發(fā)放作文考卷;
9:10取下耳機,開始作文考試;
9:35---9:40重新戴上耳機,試音尋臺,準備聽力考試;
9:40開始聽力考試,電臺開始放音;
9:40---10:05聽力考試;
10:05---10:10聽力考試結束后(暫停答題5分鐘)收答題卡1(即作文和聽力);
10:10---11:25繼續(xù)考試,完成剩余考試;
11:25全部考試結束。
四、評分標準
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原始分數(shù)在經(jīng)過加權、等值處理后,參照常模轉(zhuǎn)換為均值為500、標準差為70的常模正態(tài)分數(shù)。同時,四級考試不設及格線,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。
四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分為四個部分,這四個部分以及各部分所占的分值比例分別為:聽力(35%)249分、閱讀(35%)249分、寫作和翻譯(30%)212分。因此,單項報道分能夠報道考生在各單項常模群體中所處的百分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