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ive現(xiàn)在分詞是giving。give主要用作名詞、及物動詞、不及物動詞,作名詞時意為“彈性;彎曲;伸展性”。作及物動詞時意為“給;產生;讓步;舉辦;授予”。作不及物動詞時意為“捐贈;面向;有彈性;氣候轉暖”。
一、give詞態(tài)變化
第三人稱單數(shù): gives
現(xiàn)在分詞: giving
過去式: gave
過去分詞: given
二、give短語搭配
give back歸還;退還
give off釋放,放出,發(fā)出(氣體、熱量、氣味等)
give up on對…絕望;對…不抱希望
give out發(fā)出 ; 分發(fā) ; 用完 ; 耗盡
give up放棄 ; 停止 ; 投降 ; 拋棄
give over交托 ; 放棄 ; 停止 ; 交出
give directions指點 ; 指路
give rise招來
三、give基本用法
1.give是常用動詞,詞義豐富,用法復雜,構詞能力強; 其基本的詞義是“給”。
2.give既可用作不及物動詞,也可用作及物動詞。用作及物動詞時可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,也可接雙賓語,其間接賓語有時可轉換為介詞to的賓語,還可接動詞不定式或以“as+ n. ”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。
3.give接雙賓語時,間接賓語是人,雙賓語的句型可以轉變?yōu)楦鷗o短語的句型,但當間接賓語是物時,則間接賓語在前,直接賓語在后的位置是固定的,不可以轉換。give接雙賓語時的被動結構既可把間接賓語變?yōu)橹髡Z; 也可把直接賓語變?yōu)橹髡Z。但人們通常對人(或動物)比對物更感興趣,所以用人作主語比較多。
4.give的過去分詞常用作定語,多前置,構成過去分詞短語時則一般后置。過去分詞短語作狀語時表示完成或被動的意義,作“假定; 容許; 如果有…”解。
5.give的現(xiàn)在進行時可表示按計劃〔安排、打算〕將要發(fā)生的動作,這時句中一般有表示將來的時間狀語或特定的上下文。
6.習語give it me主要用在英國, give it to me則多用在美國,是正式用法。